
潍坊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和参保人缴费档次而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 普通门诊:
- 一档缴费:
- 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0%,起付标准为100元。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起付标准为500元。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起付标准为800元。
- 二档缴费:
- 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起付标准为100元。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0%,起付标准为500元。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起付标准为800元。
- 住院:
-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700元,三级医院900元,社区卫生医院400元。年度当中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从第三次住院开始,不再设置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起付标准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93%、一级医院88%、二级医院86%、三级医院84%,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96.5%、一级医院94%、二级医院93%、三级医院92%。
如需了解更多医保报销的相关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人社局或专业人士。